2017內蒙古臨河區委巡察機構和區紀委派駐機構選調公告【招30人】
為切實加強區委巡察機構和區紀委派駐機構干部隊伍建設,經區委同意,面向臨河區公開選調區委巡察機構和區紀委派駐機構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
本次共選調工作人員30名。其中區委巡察機構選調工作人員10名;區紀委選調派駐機構工作人員20名。
二、選調范圍
街道辦事處、區直黨政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鄉鎮、區教育系統中小學、幼兒園,區衛生系統各醫院和垂直管理部門,以及區公安局、司法局占用政法專項編制的工作人員不在選調范圍)。
三、選調條件
1.身體健康,政治立場堅定,思想品質,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一般為中共黨員。
2.堅持原則,敢于擔當,依法辦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潔。
3.遵守黨的紀律,嚴守黨的秘密。
4.全日制專科以上學歷,年齡在42周歲以下(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一定的法律、財會、審計、計算機、文字綜合等相關工作經歷。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法律、財會、審計、計算機等專業資格證書的加3分,加分計入筆試成績。
6.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3.凡市委管理干部或區委管理黨政主要負責人的直系親屬、按照相關規定需要回避的。
4.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期限。報名時間為2017年11月16日至11月23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報名地點:區紀委組織部(區黨政辦公大樓4028室),聯系人:張淑琴,聯系電話:8523775。
2.報名要求。
(1)報名采取個人自薦與單位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符合選調條件的報考人員填寫《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由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可從區紀委組織部領取或直接登錄臨河區政府網下載。
(2)報考人員報名時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藍底照片3張,有專業資格證書的還需提供專業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經報名初審登記后,由區紀委會同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編辦,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后,發給《準考證》。
(三)組織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筆試、面試各為100分,總成績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60%+面試成績×40%)。
1.筆試。由區紀委委托相關部門進行,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和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試時長150分鐘,滿分100分。筆試必須使用漢文作答,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筆試成績在臨河區政府網絡平臺公布。報考人員可登錄政府網絡平臺查詢筆試成績。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考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
2.面試。由區紀委委托相關部門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職位職責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考察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邏輯思維應變能力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以1: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選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成績,則一并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憑本人二代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若選調人最后一名總成績并列,則加試面試按最終成績高低確定。
(四)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照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擬選調人員進行考察。由區紀委會同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組織實施,考察結束后,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組織實施體檢。考察、體檢不合格者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五)試用期
經公示、考察,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由區委巡察辦、區紀委組織部辦理擬錄用人選試用手續,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不轉移組織人事和工資關系。
(六)辦理調動手續
試用期滿,能夠勝任工作的,辦理調動手續。
五、其他事項
(一)選調工作嚴格按照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主動接受社會公開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為。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與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將嚴肅追究責任。
(二)如符合條件,報名人數低于或等于45人,則選調人數、面試比例、面試方式等相關事宜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重新研究確定。
(三)選調期間,區紀委設立專線電話受理咨詢和解答有關問題。聯系電話:0478—8523775。
原標題:關于臨河區委巡察機構和區紀委派駐機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中共臨河區紀委辦公室
2017年11月1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