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貴陽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遴選公務員公告【招1人】
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貴陽市2017年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貴陽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參公單位)擬公開遴選參公人員1名,特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遴選職位和數量
貴陽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參公單位)工作人員(科員)職位1個,從事財會處日常工作。
二、公開遴選范圍和條件
(一)遴選范圍
1.本市區(市、縣)機關及鄉鎮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參公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人員。
2.貴陽高新區、經開區、綜保區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參公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人員。
3.省、市級機關設在本市各區(市、縣)的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中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
(二)遴選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3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旗)、鄉鎮(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黨組織或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工作過(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在此列)。軍隊轉業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中央、國家機關干部在市(地、州、盟)直屬機關工作過,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體要求以職位表為準)。
6.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公開遴選職位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上時間計算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招錄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時間計算截止到2017年11月14日)。
5.領導干部尚在任職試用期或提任現職不滿1年的(時間計算截止到2017年11月14日)。
6.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7.由下級機關轉任到本級機關工作不滿2年的(時間計算截止到2017年11月14日)。
8.2014年以來新招錄的鄉鎮公務員(含選調生)。
9.曾進入遴選試用環節,且因個人原因放棄未滿3年的(時間計算截止到2017年11月14日)。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