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汕頭市測繪研究院專業技術人員招聘公告【招5人】
根據《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暫行)》(汕市人[2009]269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有關規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號)和《關于轉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號)等的要求,結合實際工作需要,汕頭市測繪研究院擬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5人,其中測繪工程技術4名、會計1名。現公告如下:
一、單位情況簡介
汕頭市測繪研究院創建于1950年10月,是汕頭市城鄉規劃局屬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益三類正科級事業單位,具有省住建廳批準的工程測量乙級資質和城市規劃測量資格、省國土資源廳批準的測繪乙級資質。主要承擔市級重大城市測繪工程項目組織實施工作、市級城市測繪管理政策及技術規范研究工作,為市委市政府及各級城鄉規劃部門進行城鄉規劃管理提供測繪地理信息技術支持。同時,利用人才、技術、基礎地理信息等資源,開展工程測量和地理信息等專業技術服務。
二、招聘對象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熱愛城市規劃測繪事業,有為汕頭城鄉規劃測繪事業貢獻力量的意愿和責任感,安心本職工作,服從組織安排,富有敬業精神、團隊精神和創新精神;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職稱,同時具備相應的學歷、年齡要求,詳見《汕頭市測繪研究院2017年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2014、2015、2016年經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已被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7.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學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