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事業單位:2014年岳陽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308人】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及公示
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從到低分進行排名并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五)同分 處理辦法
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下列方法處理:1、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較高者 ;筆試成績相同的,以專業基礎知識成績較高者 。2、再相同的,以學歷層次較高者 ;如再相同,以專業技術職稱較高者 。
五、體檢與考核
根據招聘公告規定的擬聘人數和考試總成績排名對入圍人選等額進行體檢和考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考核的重點是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資格復審由縣人社局負責。具體考核辦法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體檢和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
六、選擇單位
根據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岳陽縣政府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教育系統和衛生系統沒有確定單位的擬聘人員集中選擇招聘單位。選擇招聘單位時,同一招聘崗位的擬聘人員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進行。選擇過程全程公開,選擇結果現場公示。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聘用管理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新進人員,一律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立聘用關系,實行崗位管理,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有關待遇。
八、招聘紀律
公開招聘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縣紀委、縣監察局負責對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公開招聘工作要嚴格按規定程序和紀律要求進行,凡違反程序或紀律規定的,將按《關于公開招聘、公開考試錄用、公開選拔等工作的“八嚴禁”紀律規定》(湘組發〔2012〕12號)和《岳陽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招聘工作人員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岳紀發〔2011〕17號)等文件嚴格追究責任,進行嚴肅處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