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深圳市羅湖區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和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公告【招98名】
七、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時間向羅湖區委組織部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所聘人員按我市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區委組織部批準1年內(從筆試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人員應當在接到報到通知后15個工作日或調動通知確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用人單位批準同意未能按期報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聘用人員自報到之日起與用人單位建立聘用關系。
八、試用期
事業單位應與新聘人員約定試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確。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新聘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可超過6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其中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崗位聘用期限內。
試用期滿合格的,繼續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它事項
(一)所有統籌崗位招聘人員必須服從全區統一調配,由區委組織部統一分配至羅湖區下屬相關事業單位工作,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二)招聘相關資格、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7年11月13日。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的,必須在2017年11月13日之前、認定或評審,且必須在資格初審時提供崗位要求的證書(只是、認定或評審但至資格初審時尚未取得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要求,崗位另有要求的從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證書類別必須與崗位要求相一致。
(三)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經歷的,必須是2015年11月14日以前參加工作;要求3年以上工作經歷的,必須是2014年11月14日以前參加工作;要求5年以上工作經歷的,必須是2012年11月14日以前參加工作。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間的實習經歷、兼(專)職工作經歷和社會人員的兼職經歷、非工作培訓等不予計算。
(四)屬2016年、2017年畢業已分配派遣但未轉正的畢業生報考,在辦理聘用手續時須自行到有關單位辦理改派手續;暫緩就業的畢業生報考社會人員崗位入圍的,按應屆畢業生辦理聘用手續。
(五)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應當在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學業并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六)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我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數字或等級均包含本數。
(八)招聘查詢網址如下:
1.中共深圳市羅湖區委組織部網站:http://www.szlh.gov.cn/
2.深圳市考試院網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
(九)具體咨詢電話見附件4。
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羅湖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附件:1.深圳市羅湖區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和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崗位表.zip(含畢業生及社會人員,共4個表).zip
4.2017年12月鹽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和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解答
(以上附件可從羅湖區電子政務網下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