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吉安市教研室選調公告【招2人】
根據工作需要,吉安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市教研室面向社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
4.符合選調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試用期內尚未轉正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情形。
三、選調崗位及資格條件
(一)崗位和人數:高中語文教研員1名、《吉安教育》編輯1名。
(二)資格條件
1.高中語文教研員崗位:本科及以上學歷,中文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年齡45周歲以下(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吉安市范圍內省重點高中、省重點建設高中任教6年以上(含6年,計算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的在職在編高中語文教師,且具有二輪高中語文循環教學經歷。
2.《吉安教育》編輯崗位: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45周歲以下(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寫作能力強,獨立在省、市級以上刊物發表過教育教學專業論文或文章3篇以上(含3篇);吉安市范圍內從教3年以上(含3年,計算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的在職在編教師。
四、選調工作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11月20日至22日。
2.報名地點:吉安市行政中心A座403室市教育局人事科,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3.報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證、職稱證、獲獎證書、任教年限證明、發表論文或文章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
填寫《吉安市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考試報名表》(一式二份),經現場工作人員初審確認后方可報名。
4.報考人數的比例要求:選調崗位名額與報考人數達到1:3的比例(特殊崗位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后可放寬至1:2)。
5.資格審查:市教育局負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及對筆試入闈人員的資格復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對選調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監督檢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對于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或隱瞞有關情況的,一經發現,取消其考試或選調資格。
(二)考試
采取先面試后筆試的形式進行,面試、筆試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
1.面試
(1)高中語文教研員崗位的面試采取試教的形式進行,試教內容為高中語文學科相關課程。現場臨時抽取試教內容后,試教前1小時向試教者明確試教內容,當場備課、當場試教,并當場公布試教成績。試教考試時間為20分鐘。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