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貴州貴陽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公務員遴選公告【招1人】
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貴陽市2017年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貴陽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參公單位)擬公開遴選參公人員1名,特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遴選職位和數量
貴陽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參公單位)工作人員(科員)職位1個,從事辦公室文秘工作。
二、公開遴選范圍和條件
(一)遴選范圍
1.本市區(市、縣)機關及鄉鎮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參公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人員。
2.貴陽高新區、經開區、綜保區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參公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人員。
3.省、市級機關設在本市各區(市、縣)的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中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
(二)遴選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3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旗)、鄉鎮(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黨組織或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工作過(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在此列)。軍隊轉業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過,中央、國家機關干部在市(地、州、盟)直屬機關工作過,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公開遴選職位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上時間計算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招錄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時間計算截止到2017年11月14日)。
5.領導干部尚在任職試用期或提任現職不滿1年的(時間計算截止到2017年11月14日)。
6.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7.由下級機關轉任到本級機關工作不滿2年的(時間計算截止到2017年11月14日)。
8.2014年以來新招錄的鄉鎮公務員(含選調生)。
9.曾進入遴選試用環節,且因個人原因放棄未滿3年的(時間計算截止到2017年11月14日)。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開遴選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本次公開遴選堅持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原則。由公務員本人申請并報所在工作單位同意,按干部管理權限經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報名,也可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組織推薦報名。報名程序如下:
①報考人員登錄貴陽黨建網、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下載并填寫《貴陽市2017年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以下簡稱《報名推薦表》),如實填寫報考信息。②報考人員將《報名推薦表》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1176803002@qq.com郵箱中進行報名,報考人員須同時上傳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證件照。③報考人員的《報名推薦表》須按干部管理權限報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并將審核蓋章后的《報名推薦表》傳真至0851-87988247(傳真后務必打電話0851-87988246確認是否收到),并妥善保管《報名推薦表》原件待查。
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多報無效。因錯報、誤報和瞞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遴選資格,有關情況將通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作出組織處理。
報名時間:2017年11月14日—11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報名期間,每日17:00后,報考人員可登錄貴陽黨建網、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查看報名人數情況。
2.資格初審。在收到相關材料后,24小時內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申請進行初審,審查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并采取回復郵件和電話通知的方式反饋資格審查結果。對只發送電子郵件,未傳真《報名推薦表》或只傳真《報名推薦表》,未發送電子郵件的,不予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遴選全過程。
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擬遴選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但最低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調整或取消該職位。
3.準考證發放。12月1日下午16:00前,到貴陽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貴陽市市級行政中心二期B區負1樓163號)領取《筆試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