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廣東清遠市清新區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97人】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規定,結合實際,清遠市清新區衛生計生系統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97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身心健康。
(二)具有國家承認中專以上學歷、具有擬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各崗位所需資格條件詳見《清遠市清新區衛生計生系統2017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內的;
3.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17年11月22日至24日,上午8:30時至12:00時;下午14:30時至17:00時。
(二)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
(三)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
地址:清新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廣東省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府前路3號區機關辦公大樓3號樓202室)。
電話:0763—5819923。
(四)報名要求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需填寫《清遠市清新區衛生計生系統2017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附件2請自行在網上下載,并雙面打印),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3張(同版)及如下證件的原件和A4紙的復印件各1份(審核后留下復印件退回原件):
持本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報考人員原則上按《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中等職業專業目錄(2010年修訂)》(附件4)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上的專業為準,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該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該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報考要求工作經驗的崗位,須提交相關崗位工作經歷有效證明,畢業前的實習不算作工作經驗。
通過報名后即時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員原則上由本人現場報名。如本人確實無法到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代報,被委托人必須帶上在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上書寫的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前來報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