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四川甘孜州色達五明佛學院招聘公告【招30人】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規定和工作需要,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色達五明佛學院決定在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色達五明佛學院工作人員。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崗位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的事業單位為色達五明佛學院(甘孜州人民政府直屬的正縣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為管理崗位及專業技術崗位,均納入機構編制管理。
二、招聘名額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色達五明佛學院工作人員30名。
具體招聘崗位、招聘名額、資格條件等詳見《甘孜州2017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色達五明佛學院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原則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規定,按照“公開、公正、競爭、擇優”和專業對口、崗位對口的原則,統一考試招聘。
四、招聘范圍、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
面向四川省招聘(要求考生本人正住戶籍2017年10月31日前在四川省)。
(二)招聘對象
截止報名時間,已取得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專業對口的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其中:報考會計與審計類專業的學歷要求為全日制專科及以上)。
報考者所學專業均以畢業證書標注專業為準。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政治立場堅定,維護民族團結和祖國統一,反對分裂;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表現良好,無不良反映;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2年11月6日以后出生)的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冊人員。
6.符合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附表);
7.符合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回避規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參與、支持、資助民族分裂活動的,參與和支持打、砸、搶、燒等違法活動的,包庇、窩藏、縱容各類違法人員的,捏造、散布破壞社會穩定謠言和虛假信息的,參與民族分裂破壞活動相關的游行、示威、集會、靜坐等不法活動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4.有違反黨和國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行為嚴重的;
5.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