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新晃縣急需緊缺型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9人】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文件,進一步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7〕5號)規定以及縣委縣政府《關于印發<新晃侗族自治縣加強人才工作的若干規定(試行)>的通知》(晃發〔2015〕6號)文件精神,加大引進人才力度,根據我縣事業單位用人需要,擬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急需緊缺型工作人員共1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崗位條件及要求
(一) 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工作人員單位共計13個,計劃招聘崗位種類16個,崗位數19個。
(二)職位信息
詳見《新晃侗族自治縣2017年公開招聘急需緊缺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二、報考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年滿18周歲。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服從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員需在新晃工作滿5年后方可申請調離,在聘任崗位上工作滿3年(含試用期)以上方可要求調動(同類鄉鎮之間調動不受限制)。
(五)符合招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凡被刑事處罰或開除公職人員以及兩年內在我縣公開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的人員均不得報名。
(六)年齡界限計算:30周歲以下(1987年11月16日〈含16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1982年11月16日〈含16日〉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1977年11月16日〈含16日〉以后出生)。
(七)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不得報考同編制性質的崗位。
(八)本次招聘專業要求參照《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
三、招聘工作程序
發布招考簡章—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閉卷)—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錄聘審批。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1月18日報名。
2、報名地點: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⑴教育系統職位在新晃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⑵其他職位在新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7樓708室報名。
(二)報考者需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身份證在辦理之中的需持公安局戶證股證明)、畢業證(2018年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提供就業推薦表,2018年7月30日前考察時需提供畢業證原件)和具體職位所需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報名(具有相關執業資格的需持相關執業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填報一個崗位。
(四)每個職位招聘計劃與報考人數的開考比例不得小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縣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報市人社局批準后可適當降低比例或調整招聘職位計劃。
(五)考生須于2017年11月24日和11月27日上班時間在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
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其中新晃縣職業中專、新晃縣鄉鎮中學教師崗位采用試教方式考試。
(一)筆試
1、筆試地點及時間
筆試時間為2017年11月28日,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及考試時限
(1)新晃縣電視臺職位、新晃縣工業集中區管委會職位、新晃縣城鄉經濟調查隊職位、新晃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管理中心職位筆試考綜合基礎知識,主要含時事政策、政治常識、經濟常識、自然科學、人文歷史、法律法規、道德建設、寫作等,滿分100分。
(2)新晃縣水產工作站、新晃縣植保質檢站、新晃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新晃縣水利工程管理站、新晃縣會計事務管理所、新晃縣婦幼保健服務中心、新晃縣中醫醫院職位筆試考綜合基礎知識(40分)和專業知識(60分),綜合基礎知識主要含時事政策、政治常識、經濟常識、自然科學、人文歷史、法律法規、道德建設、寫作等;專業知識為各崗位專業相關的專業知識,滿分100分。
(3)考試時限為120分鐘。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