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宿遷市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56人】
(三)筆試
筆試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考試科目為公共科目,有筆試加試專業科目要求的崗位考試科目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2017年12月17日9:00—11:30。
專業科目筆試時間:2017年12月17日14:00—16:00。
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與能力素質》等(其中:所有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本崗位專業知識等),加試專業科目的崗位和考試內容見《崗位簡介表》。筆試地點見準考證。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輔導培訓班。
本次公開招聘中各環節的考試(含筆試、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等所有考試),考生成績不低于該項考試卷面總分50%的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各環節的考試成績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計算、合成、公布。
筆試成績公布方式:由考生通過原報名網站查詢。網址:宿遷市考試鑒定網www.sqrsks.com。
(四)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由市人社局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對于需要進行專業技能測試的崗位,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1:6的比例進入專業技能測試;沒有達到1:6比例的,按實際進入人數組織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時,對于形不成競爭的崗位,考生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須達到60分(即專業技能測試總分的60%)為合格。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專業技能測試內容見《崗位簡介表》,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報名資格復審和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對于有筆試加試專業科目的崗位,按公共科目成績占40%、專業科目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筆試成績;對于有專業技能測試的崗位,按筆試成績占4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根據考生總成績從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進入人數組織面試。
面試前,市人社局組織招聘單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注意關注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公告),屆時考生須提供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無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需提供本人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出具的未就業證明材料,留學歸國人員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軍隊轉業干部、復員退伍軍人還需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以及本簡章、《崗位簡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證件和材料(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的,須提供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要求具有各種證件的,須提供各種證件;“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證明,以機構編制部門或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為準,同時還需提供本人最近一次《調資表》、《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現單位出具的本人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查,對不符合政策規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需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在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上公布。
面試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注意關注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公告)。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其中:所有教師崗位,面試形式為:演課)。面試時,對于形不成競爭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即面試總分的60%)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對于報考有專業技能測試崗位的考生,按筆試成績占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
(六)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也相同的,按筆試專業科目或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從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名單在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上公布。
體檢工作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人員中的在職人員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其體檢資格。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17版)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考察結束前,考生為在職人員的,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無經濟問題證明,未按時提供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八)公示和聘用審批
考察結束后,根據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上公示7天(同時公布聘用審批截止時間)。公示結束后3日內,招聘單位填寫《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報市人社局審批,辦理人事關系接轉手續。
被聘用的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在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本簡章由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7—84359272、84359053(宿遷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系電話見《崗位簡介表》。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27—84353881(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
監督電話:0527—84359139(宿遷市紀委派駐第五紀檢組)。
原標題:宿遷市市屬事業單位2017年第三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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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