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寧波鄞州區選拔高校畢業生公告(30人)
體檢、簽約、考察環節中有放棄或不合格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8、公示:考察合格后,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反映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錄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擬錄用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辦理報到手續的視作自動放棄。在辦理報到手續時,若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錄用資格。
四、其他說明
1、擬錄用人員須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不能按時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取消錄用資格。
2、擬錄用人員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與其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待正式畢業后辦理相關錄用手續。
3、新錄用人員將到鎮(街道)、信訪、拆遷等基層或一線單位進行為期1年的鍛煉。
報考人員在招聘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本次公開選拔工作咨詢電話:區人力社保局87406571;監督電話:87525127。
原標題:中共寧波市鄞州區委組織部、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開選拔2018屆高校畢業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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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屆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開選拔高校畢業生考點城市及招聘會場次安排
中共寧波市鄞州區委組織部
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11月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