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欒川縣事業單位選調公告【招35人】
根據《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洛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洛政辦〔2006〕100號)有關精神,經縣政府研究,決定為我縣部分事業單位選調財政全供事業工作人員35名,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及報名條件
(一)選調計劃
面向我縣目前除教育、衛生系統外的差額補貼或自收自支事業在編在冊且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及以上學歷的人員中選調財政全供事業工作人員35名。其中:縣扶貧辦(扶貧信息中心)選調3名;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所屬縣食品藥品稽查大隊(鄉鎮站所)選調8名;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所屬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選調20名(其中3名用于目前在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工作的在編人員選調);縣旅工委所屬縣旅游發展中心選調4名。
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欒川縣2017年部分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擬聘用崗位表》(附件1)。
(二)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備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和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身體條件,無不良嗜好;
5.政治可靠、思想進步,有較強的責任心和事業心;
6.截止2017年9月30日,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2年9月30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到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5)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宜報考的。
二、選調辦法和程序
選調工作分為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和聘用六個步驟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11月11日—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一樓服務大廳(地址:欒川縣城興華西路)。
3.報名方法:本次選調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提交《欒川縣2017年部分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附報名表后):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4張;
(3)高中及以上學歷畢業證(無學歷認證報告或學信網打印的電子注冊備案登記表的需提供學籍檔案);
(4)所在單位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見附件3)。
4.經資格審查合格后按規定繳納報名考務費30元。
資格審查貫穿于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5.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擬選調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達不到規定比例時相應核減選調計劃,核減后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該選調計劃并退還考務費。
6.領取準考證時間:2017年11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
7.參加筆試考生將在中國欒川網和欒川人才網進行公示。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具體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生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
(三)面試
1.人員確定:根據筆試成績,按選調計劃1:2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者均進入面試,筆試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等情況的,不得進入面試。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