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慶渝北區考核招聘免費師范生和訂單定向醫學生公告【招13人】
(二)考核總成績
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60%+學生在校學業(必修課)成績(折算成百分制)×40%。成績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面兩位小數。
六、體檢
考核總成績低于60分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文件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國家、市區對體檢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衛生醫療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渝北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復檢)。
七、選擇聘用單位
本次招聘按考核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與招聘單位雙向選擇。若考核總成績并列,則以面試成績、個人檔案中的學業成績(必修課)高者先進行選崗。
八、考察
體檢合格進入考察人員由重慶市渝北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和是否有回避情況進行復查。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按報考同一招聘單位同一招聘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格者)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考察以后的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九、公示
有關本次招聘公告、現場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信息請登錄渝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www.ybrs.gov.cn/)查詢。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及渝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準考證號、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及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十、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審批手續,經渝北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考核招聘聘用人員需在我區服務5年及以上,未達到年限的,不得向區外流動,否則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一、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是面向社會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社會關注度高,政策性強。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遵守回避相關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的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招聘資格,并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十二、其他事項
1. 本次招聘的相關事宜在渝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上公示和發布,請考生屆時自行查詢。
2. 考生在招聘期間須保持報名時所提供通訊全天候暢通,如因考生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或考生通訊不暢未接收到相關考試信息而影響招聘的,責任由考生承擔。
3. 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報名、考核、體檢、考察等環節的有關問題,咨詢電話023-67813597(區教委)、023-67828123(區衛計委)、023-67812631、023-67822642(區人力社保局)。
本簡章由渝北區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渝北區2017年公開考核招聘免費師范生和訂單定向醫學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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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