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慶渝北區考核招聘免費師范生和訂單定向醫學生公告【招13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結合《關于印發〈重慶市落實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79號)、《關于做好我市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意見》(渝發改社〔2010〕639號)、《關于做好基層事業單位訂單培養計劃人員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7〕174號)等文件精神,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相關定向培養人員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和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對象及計劃
1.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2017年渝北籍應屆免費師范畢業生6名;
2.定向渝北區的2017年應屆畢業農村訂單醫學生7名。
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渝北區2017年公開考核招聘免費師范生和訂單定向醫學生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 符合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5. 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
6. 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前一天;
7. 自愿在渝北區服務5年以上。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未取得協議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未取得協議要求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程序及方式
本次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2017年11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地點:渝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三樓會議室(地址:渝北區空港新城桂馥大道10號)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者報名。
(二)報名時所需材料
1. 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2.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 《渝北區2017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五、考核
考核時間暫定于11月10日上午,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一)考核方式
考核重點測評應聘者的適崗能力,主要考核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考核采取面試與在校學業(必修課)成績綜合考量的方式進行。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考生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的,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成績最后結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該面試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區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備案。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