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蘆淞區衛計系統事業單位招聘(選調)公告【招11人】
(四)報名需提供資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若身份證上顯示出生年月與本人干部檔案記載不一致的,請予以特別說明);
2.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有學位要求的還需要提供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本人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下載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
3. 資格證、執業證原件和復印件;
4. 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證號;
5. 《株洲市蘆淞區衛計系統2017年公開招聘(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必須貼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6. 非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工作經歷證明材料(證明模板見附件3),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計算,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8月31日,全日制學習期間的實習、實踐、兼職均不計算工作經歷;
7. 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提供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無主管部門的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模板見附件4);
8. 報考選調崗位的還需提供公務員(含參公)登記表或事業單位錄聘登記表復印件一份(需組織或人社部門加蓋與原件一致的公章和騎縫章);
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
(五)資格初審
根據招聘(選調)崗位要求對應聘(選調)者進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地點在報名點現場,所有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者,在現場報名點進行資格初審;
2.報考者提供的證書、資料等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成績和聘用(選調)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3.報考者應確保報名登記表中聯系電話暢通,如因考生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招考方概不負責。
六、考試
1.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進行,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筆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2.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專技崗位筆試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和基本公共衛生知識(A卷),管理崗位筆試內容為文字綜合能力等(B卷)。筆試的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網站和準考證等正式通知為準。
招聘(選調)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的比例確定。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株洲市人社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取消崗位招聘(選調)計劃。如果所報崗位不能開考取消計劃的,已報考該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崗位要求的經本人申請可改報其他崗位。 3.面試
根據同一崗位人員的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計劃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入圍面試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均參加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能力、綜合協調能力、應變處置能力、語言溝通能力、舉止儀表等,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綜合成績合成
專技崗位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管理崗位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筆試、面試工作由招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受區監察、編辦、人社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各崗位以綜合成績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前,綜合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的,按綜合成績小數點后第三位小數大小排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