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蘆淞區衛計系統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1人】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衛生人才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并報上級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選調)計劃及崗位條件
此次招聘崗位為公開招聘崗位和公開選調崗位兩類,共計11名,其中:公開招聘專技崗位10人,公開選調管理崗位1人。差額撥款事業編制8人,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人。具體計劃及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
三、招聘(選調)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報考人員必須有符合職位要求和國家承認的學歷;
4.愿意在聘用單位服務5年以上,并服從分配;
5.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現役軍人、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及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選調)的其他情形的,不得報名應聘。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尚在約定服務期內的人員不得參加招聘(選調)。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崗位。
四、發布信息
招聘(選調)公告及擬聘(調)公告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蘆淞區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其他各環節信息將在蘆淞區政府門戶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并及時查閱。
五、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報名時間為2017年10月31日—11月3日,上午9∶10~11∶50,下午14∶00~16∶40。
(二)報名地點:株洲市蘆淞區衛計局會議室11-21(株洲市蘆淞區太子路668號蘆淞區政府院內)。
(三)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每1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1個崗位。
(四)報名需提供資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若身份證上顯示出生年月與本人干部檔案記載不一致的,請予以特別說明);
2.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有學位要求的還需要提供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本人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下載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
3. 資格證、執業證原件和復印件;
4. 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證號;
5. 《株洲市蘆淞區衛計系統2017年公開招聘(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必須貼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6. 非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工作經歷證明材料(證明模板見附件3),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計算,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8月31日,全日制學習期間的實習、實踐、兼職均不計算工作經歷;
7. 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提供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無主管部門的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模板見附件4);
8. 報考選調崗位的還需提供公務員(含參公)登記表或事業單位錄聘登記表復印件一份(需組織或人社部門加蓋與原件一致的公章和騎縫章);
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