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四川營山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9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規定,營山縣經濟社會發展研究中心等5個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9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詳見本公告附件4。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公開招聘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的大中專畢業生(學歷、學位含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并完全符合《營山縣2017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詳見附件1)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其中,2018年畢業的報考者必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實際持有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其他報考者必須在報名前取得并實際持有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2018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招的范圍。
報名時本單位的在編工作人員不屬本單位本次招聘對象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附件1《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名稱,應與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條件”兩欄分別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在編工作人員報考者,須征得服務地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書面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 6 號令)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及尚在國省規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內不能流動的。
(7)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公開招聘單位、崗位和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事業單位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及名額詳見附件1《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四、報名及繳費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組織現場報名。報名網站為南充人事考試網(www.ncpta.gov.cn)(下同),報名時間為2017年11月6日9∶00至11月9日18∶00,逾期不再補報。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明確要求。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后,請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個報考者在南充市本批次事業單位公招中限報一個崗位。報考者對崗位要求的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電話咨詢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本次公招不進行網上資格審查,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的面試資格審查、考察(核)中的復核和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或同時參加了南充市范圍內同批次兩處及以上崗位報考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2.填報信息。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如實、準確填寫《南充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以便了解報考者基本情況,但不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
3.上傳相片。報考者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表》后,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大小15—20K的報考者近期免冠證件照。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根據報考者所傳相片的質量在網上進行審查,并在報考者上傳相片后原則上1日內(在規定的報名時間最后一天報名的在報名結束前)及時反饋審查意見。上傳相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報考者應按提示要求重新上傳,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4.確認繳費。照片審核合格的報考者須于2017年11月6日—2017年11月10日18:00期間登錄南充人事考試網進行確認繳費(根據四川省發改委、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資源社會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精神,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用)人員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者,于11月6日—1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南充市服務大廳(南充市順慶區玉帶中路二段111號)遞交減免申請和材料,經市按相關程序審批通過后,退予報考者本次考務費。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和低(原件和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生處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辦理本次考務費減免手續。報考者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5.開考比例。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文件要求,結合營山縣事業單位實際,公共科目筆試開考比例(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人才緊缺達不到3:1的公招崗位,經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可放寬到2:1)。
6.崗位調整。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未達到本公告規定的筆試開考比例的,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調整(減)或取消情況,于2017年11月15日在南充人事考試網上向社會公布。取消崗位的報考者通過網絡繳納的費用,通過互聯網自動退回到繳費報考者報名時繳費的銀行卡帳戶。
7.打印報考信息表。上傳相片合格及繳費的報考者,應在報名期間及時登錄南充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報考信息表》2份,供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
8.打印準考證。上傳相片合格及繳費的報考者,憑報名時的身份證號、姓名,于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2日11:00 前登錄南充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在打印準考證前,報考者必須在網上簽訂人事考試誠信承諾書。在考試當天,報考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及其他證件不得作為參考證件)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筆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未按要求簽訂誠信承諾書,以及相關參考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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