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半年四川自貢市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04人】
八、公示
各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確定擬聘用人員后,報市招考主管機關統一在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網、自貢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為擬聘用單位、崗位及崗位代碼、姓名、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及監督舉報電話。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市招考主管機關審定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由市招考主管機關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擬確認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的缺額,由市招考主管機關在參加該崗位面試者中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考核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九、審批及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填寫《自貢市事業單位考試補充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四份,按管理權限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審核確認,對通過審核確認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在公示期滿后,7日內,聘用人員如系在職人員,應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出具的同意流(調)動或者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書等書面證明材料,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程序報招考主管機關審核確認后辦理相關手續;如系非在職人員, 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報招考主管機關審核確認后辦理相關手續。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限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未經用人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未按時報到又無正當理由的,從該次公開招考報名之日起,1年內取消其參加我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的報名資格。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者,一經查實,由招考主管機關取消其聘用資格,其在2年內不得參加我市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考試。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紀律和監督
為我市事業單位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性,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招考工作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人事紀律追究當事人責任。
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自貢市監察局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監察室0813-8206591)。
十一、本公告由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負責解釋,各招考崗位的具體條件和資格要求請咨詢各招考單位或各主管部門(聯系電話見附件3)。
咨詢電話:
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813-2309563
自貢市考試評價中心 0813-2309549
附件:
1、自貢市二〇一四年上半年市屬事業單位考試聘用崗位一覽表.xls
2014年6月17日
關注更多內容:事業單位考試網 考試公告 考試大綱 筆試 面試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