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四川遂寧蓬溪縣衛計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71人】
1.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制度的通知》(國發〔2007〕19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川委發〔2005〕9號)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實施辦法》規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規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村貧困家庭考生;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網上資格初審合格后,于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 2日17:30前,到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辦理減免手續。
(三)崗位調整
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未達到本公告規定的開考比例的,由縣人社局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的情況,由縣人社局于2017年11月 10日前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上向社會公布。取消崗位的報考者通過網絡所繳納費用,于2017年11月17日前通過互聯網自動退回到繳費報考者報名時繳費的銀行卡賬戶。
(四)打印報名表
資格初審合格并繳費后的報考者,應及時登陸“遂寧市人事人才培訓與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報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
(五)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并繳費的報考者,憑報名時網絡反饋的報名序號、身份證號、姓名,于2017年11月27日至 2017年 12月2筆試前登錄“遂寧市人事人才培訓與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應字跡、照片清晰)。在打印準考證前,報考者必須在網上簽訂人事考試誠信承諾書。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在考試當天,報考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筆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未按要求簽訂誠信承諾書,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六)報名要求
1.報考者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報考人員對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無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詢電話向相關部門(單位)咨詢。請報考人員根據自身的實際,對照公告和所報考崗位的具體要求,選擇自己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審慎、酌情填報,否則責任自負。
2.每個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考者提供的個人信息材料必須真實可靠,準確無誤。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始終,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或同時參加了同批次事業單位兩處及以上考試以及多崗位報考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4.報考者必須在上述時限內完成網上信息填報、網上繳費、打印準考證等所有操作,否則,系統將按時自動關閉。
四、考試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筆試科目統一設置為《衛生公共基礎》一科,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面試工作由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實施。
考試成績按以下原則計算:
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政策性加分)×60%
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政策性加分)×60%+面試成績×40%
以上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衛生公共基礎》一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范圍:《衛生公共基礎》(含中醫)或《衛生公共基礎》(不含中醫),筆試參考《四川省省屬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公共科目筆試大綱(試行)》。
3.開考比例:除625007,625008,625011外,各崗位招聘人數和該崗位有效報名人數之比不低于1∶3。
625007,625008,625011崗位因于2014年、2015年、2016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均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視為本縣地域性緊缺專業技術崗位。本次公開招聘報考條件不變情況下,筆試開考比例按1:2設定,如仍達不到開考比例,在本次公招中該崗位不再取消或調減,凡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筆試人員可進入后續公招程序,達到公告規定成績,經體檢、考核合格,公示無異議的,可確定為擬聘人員。
4.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日期為2017年12月2日(星期六 ),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筆試時間遲到30分鐘或缺考筆試科目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本人自負。
5.政策性加分。
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等文件規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單位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指《衛生公共基礎》筆試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加2分、不超過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按《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定加分,不超過6分。符合《關于加強新形勢下征兵工作的意見》(川委發〔2011〕16號)規定的退役士兵,按規定加分,不超過6分。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須于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0日17∶30前在工作時間將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交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以便審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