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福州臺江區社區文化專職人員公益性崗位招聘延長報名時間及放寬報名條件公告
為進一步臺江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工作水平,根據《福州市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辦法》(榕人社就〔2014〕65號)精神,經研究并報上級部門審批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名街道社區文化專職公益性崗位。因招聘人數未達到20人標準,經研究決定延長報名時間及放寬報名條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名街道社區文化專職人員。
二、崗位招聘條件
1.臺江區戶籍;
2.持有效的《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創業證》)且已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3.掌握操作計算機錄入文字表格,有較強的溝通與語言表達能力,有藝術特長者優先;
4.年齡男性放寬至57周歲以下(1960年1月后出生),女性47周歲以下(1970年1月后出生)。
5、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零就業家庭人員、退伍軍人、隨軍家屬。
三、崗位薪酬待遇
1.街道、社區文化專職人員公益性崗位應發工資為2942元/月,扣除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后,實際收入約為2600元/月。
2.公益性崗位新聘用的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試用期與正式錄用后報酬標準相同。
四、工作職責
社區文化專職人員負責社區文化活動中心日常開放工作,社區居民群眾性文化活動的開展,以及文化活動中心對外宣傳、信息報送工作。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機試及面試、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截止日期延長至10月20日,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方式:我區符合文化專職人員招聘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前往戶籍所在社區、街道勞動事務所填報表單、蓋章,并提交相關證件材料。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