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荔灣區茶?街招聘合同制禁毒人員公告【招1人】
為進一步加強街道基層禁毒工作,茶?街道辦事處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具體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面向社會公開報名,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和數量
社區戒毒(康復)禁毒社工1人。
三、具體要求及待遇
(一) 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服從管理,具有較強工作責任感及意識;熱愛社區戒毒康復禁毒工作,不畏懼與吸毒人員密切接觸;沒有違法違紀行為,沒有受過任何處分,沒有參與邪教活動;轄區派出所負責政審工作并加蓋公章。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或以上學歷,心理學、社工專業優先。
3.有社工工作經驗者優先;退伍軍人和考試優異者可適當放寬條件。
4.年齡限35周歲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5.身體健康,具有履行禁毒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6.具備較全面的法律基礎知識及文字表達能力,一定的禁毒專業知識技能;有較強的組織協調、溝通能力,熟悉電腦操作,能熟練使用Excel、Word等辦公軟件優先。
7.應聘禁毒社工的,具有上傳下達能力和管理能力的人員優先。
(二)福利待遇
社區戒毒(康復)禁毒社工:全年總收入6萬元左右(含法定“五險一金”,包括單位和個人部分)。
三、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報名時間和資格審核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由報考人員攜帶相關材料到報名地點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0月31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報名地點:荔灣區茶?路94號二樓茶?街綜治維穩和信訪科。聯系人:劉小姐,聯系電話:81565155;張小姐,81891193。
3.報名所需材料:報名人員應填寫報名表,提交身份證、學歷證、居民戶口簿、創業登記證、失業證或工作證(有工作單位的需持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計生證、無犯罪記錄證明(試用期出示)等相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紅底免冠小一寸彩照1張。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其他招考招聘過程中被有關主管機關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違反計生政策行為的人員不得報名。
4.資格審核:街道組織實施資格初審,報街道分管領導審批。
(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主要測試應聘者在協調溝通、舉止儀表、個性特征、口頭表達能力、崗位知識等方面,對招聘職位的適應程度以及分析解決問題等能力。面試由街道組織。
(三)體檢
街道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招聘職位1:1比例確定入圍人員,街道組織應聘人員到市級以上醫院體檢。體檢參照事業單位錄用的體檢標準,體檢不合格的,將根據綜合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四)組織考察
組織考察采取查閱個人檔案,到所在單位或街道了解情況等方式進行,經考察合格后辦理聘用手續。
(五)聘用及試用期待遇
街道綜合評議考試成績和體檢結果,確定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實行1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工資2000元。試用期考核合格后簽訂勞動合同,按照《茶?街一隊三中心工作人員管理規定》執行。試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原標題:荔灣區茶?街公開招聘合同制禁毒工作人員的公告
茶?街道辦事處
2017年10月1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