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普陀區公務員科級崗位跨部門競崗交流公告
為我區黨政機關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優化我區科級干部隊伍結構,加大崗位資源統籌力度,多渠道、多途徑選拔人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在我區開展公務員跨部門競崗交流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跨部門競崗交流的職位
本次公務員跨部門競崗交流的職位為:區府辦、區發改委、區市場監管局、區人大辦、真如鎮街道等5家單位的7個職位,共計8人,包括6個副科長、2個副主任科員(詳見《普陀區2017年公務員科級崗位跨部門競崗交流職位簡章》)。
二、跨部門競崗交流的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對象
本次公務員跨部門競崗交流的對象為本區區級機關、街道(鎮)機關公務員。
(二)資格條件
1、參加跨部門競崗交流的公務員必須符合下列基本任職條件:
(1)政治堅定,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與黨中央保持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的一致;
(2)符合干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標準,具備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水平;
(3)愛崗敬業,有較強的大局意識、服務意識、責任意識,較好的組織管理協調能力;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身體健康,能勝任競爭崗位的工作;
(6)報考副科級職務年齡一般40周歲以下。特別者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7)報考副科級職務的,應任科員3年以上或現任副科級職務,其中報考副科級領導職務的,還應具有一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符合科級干部選拔任用其他資格條件;
(8)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報考其他職位類別職務的,須在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位工作滿五年;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報考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的,須具備該職務所要求的執法資格;
(9)與原單位有服務期約定,參加交流時還在服務期內的在職公務員,應在報名參加交流前,事先征得原單位同意;
(10)符合部門具體崗位要求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跨部門競崗交流:
(1)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2)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