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白城市直解決委培生就業問題公開招聘公告
四、招聘考試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通用知識》,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不設及格分數線。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考人員須持有效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和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依據筆試成績,按照1:1的比例,從到低分順次確定擬聘用人選。
考試成績在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網站公布。
五、考核及政審
成績并列超出招聘崗位數量的,與報考崗位專業相近者 錄取;不限制專業崗位或專業相同的,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單位組織考核。特殊崗位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單位組織政審,政審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對于報空和棄考產生的無擬聘人員崗位,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單位根據“服從調劑”的未被錄取其他人員的考試成績和專業、工作經歷情況擇優調劑。
六、公示
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按有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聘用、待遇及使用
本次公開招聘被錄取的人員實行聘用制(不納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報市人社局備案;勞動合同要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期限;合同期限一般為三年,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不再考試直接續簽合同;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待遇標準為每人每月2000元(含五險一金),今后根據事業發展情況適度。
聘用人員凡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原因被用人單位辭退的,不得再參加其他用人單位考試。市人社局要對各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支付工資、繳納保險情況進行專項監察。聘用人員與單位發生爭議的,應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八、信息發布及報名咨詢
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網(http://www.jlbchrss.gov.cn)為本次招聘公告和信息查詢網站。
報名咨詢電話:白城市人社局信訪辦0436—3209638。
本公告未盡事宜,在發布信息網站上發布補充公告。
附件1:白城市市直解決委培生就業問題公開招聘考試崗位資格一覽表.xls
附件2:白城市市直解決委培生就業問題公開招聘考試報名表.doc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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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