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潮州市招聘100名縣區事業單位人員駐村公告
(二)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按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人選。
進入面試的人選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時間、地點在中國潮州政府網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頁公布。不參加資格審核或資格審核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可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人選。資格審核工作由縣區人社部門會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資格審核提供的資料如下:
1、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和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外語水平等級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3、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須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4、《招聘縣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駐村工作報名表》原件一份;
5、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復印件。
面試人員名單將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中國潮州政府網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頁公布。
(三)面試
面試工作嚴格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有關規定,統一時間進行。具體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在中國潮州政府網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頁公布。
(四)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視為不合格。
八、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具體體檢事項由各縣區人社部門會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九、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疾觳缓细窕蛘叻艞壠赣玫?,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十、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中國潮州政府網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頁進行公示7個工作日。
十一、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經主管部門審核,縣區人社部門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兌現相應待遇。聘用人員應承諾駐村服務3年(含試用期1年),服務期未滿不得變動工作、不得參加我省機關事業單位考錄或公開招聘。
原標題:關于招聘縣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駐村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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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聘縣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駐村工作崗位表
2.招聘縣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駐村工作報名表
3.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
4.有關單位咨詢電話
中共潮州市委組織部
潮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9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