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省民委遴選公務員蒙古語言文字綜合面試加試蒙古語公告
根據《吉林省省直機關2017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等規定,為做好省民委公開遴選蒙古語言文字綜合工作職位公務員面試時加試蒙古語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加試人選
在蒙古語言文字綜合工作職位筆試合格線以上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加試蒙古語人選,如考生筆試成績總分相同,一并確定為加試蒙古語人選。
二、加試時間、地點
專業考試時間地點詳見吉林省公務員考試www.jlgwyks.cn網站首頁。
三、加試形式與范圍
此次加試蒙古語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時間為20分鐘。主要測試考生熟悉掌握蒙漢雙語情況、準確運用蒙古語法情況,以及蒙漢雙語翻譯能力和綜合寫作能力。
四、加試成績計算
加試蒙古語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總成績=加試蒙古語成績×50%+普通面試成績×50%。面試總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在面試科目分別達到合格線以上人員中,按照1:2的比例,按面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確定考察人選。
五、加試相關要求
1.加試蒙古語需對考生加試資格進行審核,請考生按照通知時間到省民委人事處進行資格審核,須準備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和面試準考證、筆試和面試成績單,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審核者視為自動放棄。
2.對確認審核合格人員發放《加試蒙古語通知書》和《加試蒙古語考生須知》;對審核不合格者或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取消加試蒙古語資格,按照同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面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咨詢電話:0431—88904876(省民委人事處)
原標題:2017年省民委公開遴選公務員蒙古語言文字綜合工作面試加試蒙古語公告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