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株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4人】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我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作人員4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用人單位情況簡介
株洲市食品藥品檢驗所系株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二級機構,副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負責轄區內食品藥品安全檢驗檢測等技術監督。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詳見附表)
四、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⒊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齡依此類推),部分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為準;
⒋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未滿工作服務期的工作人員、全日制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五、發布信息
各環節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www.zhuzhou.gov.cn)、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rsj.zhuzhou.gov.cn)、株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www.zzsfda.gov.cn)向社會公開發布。
六、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⒈報名時間:2017年10月9日—10月13日(8:00—12:00;15:00—17:30)
⒉報名地點:株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株洲市天元區珠江南路513號412室)
⒊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⒋報名要求:應聘人員自行下載《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表)如實填寫,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教育部學信網學歷查詢證明、學位證、資格證等有關證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份,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直接到報名處報名。
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加蓋單位同意報考的公章。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七、資格審查及考試
株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
⒈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和技能操作相結合的考試方式,筆試、面試和技能操作均采用百分制。
⒉筆試內容:食品檢驗檢測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現行食品相關法律法規;藥品檢驗檢測崗位筆試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現行藥品相關法律法規。
⒊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5。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市人社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⒋筆試、面試、技能操作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⒌面試:筆試結束后,進行結構化面試和技能操作,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和技能操作的人選。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溝通與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舉止儀表、團隊協作精神等。
⒍技能操作:技能操作主要考核考生基本檢驗檢測能力(技能操作考核范圍為化學分析,總分100分,操作過程考核占70分,檢測結果考核占30分)。
⒎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技能操作成績×30%
筆試、面試、技能操作、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前;綜合成績及筆試成績均相同的以技能操作成績高的排前。
筆試、面試、技能操作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受紀檢監察、人社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兩次。
九、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市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政府門戶網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十、聘用
公開招聘崗位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有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的人員在招聘單位服務期至少5年以上(需簽訂服務協議)。
十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二、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市食藥監局:
0731-28687965(咨詢);
0731-28687890(監督);
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28681523(監督);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7年株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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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株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條件.doc
株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