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省遴選420名公務員公告
三、報名辦法
本次遴選(選調)采取報名人員個人自愿與組織推薦的方式,可由本人申請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組織審核同意后報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組織推薦報名。
1.網上報名
2017年9月26日8時30分至9月28日14時,考生通過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http://www.jlgwyks.cn),按照報名程序和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報名人員通過報名系統上傳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文件應為jpg格式,50KB以下)。用戶名和個人密碼是查詢資格審查結果、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依據,請報名人員務必牢記。
報名考生要仔細閱讀《2017年吉林省遴選(選調)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并嚴格遵守《承諾書》中作出的各項承諾。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逾期不再受理報名事宜。每名報名人員限報一個遴選(選調)職位,多報無效;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遴選(選調)資格。
2.審核推薦
報名人員須在報名前從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下載打印《2017年吉林省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報名推薦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并報請任免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審核。任免機關根據報名人員檔案記錄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認真審核填報信息,簽署報考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報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同時上傳《報名表》。報名人員將審核蓋章后的《報名表》制作成電子文檔(掃描或拍攝,電子文檔須處理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B至1000KB以內),并通過報名系統上傳。
3.資格審查
遴選(選調)部門負責報考本部門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負責資格審查的部門要及時將審查結果通過網絡通知考生,并向未能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說明理由。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改報其他職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可報考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遴選(選調)單位要在9月28日17時前完成改報人員資格審核工作。
4.報名確認
9月26日8時30分至9月28日16時,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憑身份證號和密碼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通過網上支付考試費用后即為報名確認工作結束。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報名截止后,繳費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遴選(選調)職位,取消或核減該職位的遴選(選調)計劃。被取消遴選(選調)職位的報名人員,可于9月29日8時30分至11時改報其他職位。遴選單位應于9月29日14時前完成改報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
5.打印準考證
10月19日至10月21日,考生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專業考試和面試。
1.筆試
遴選(選調)職位根據崗位需求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專業技術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筆試時間:2017年10月21日 8:30—10:30
報考省級機關筆試考場統一設置在長春市,報考市州級機關考場設置在市州政府所在地。報名人員需持與報名時相同的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2.資格復審
面試人選在筆試合格線以上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遴選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專業考試或面試人選。如考生筆試成績總分相同,一并進入專業考試或面試。
遴選(選調)單位要在專業考試或面試前3天對參加專業考試或面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報名表原件以及學歷學位證書等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原件。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合格人選參加面試。
3.專業考試
遴選(選調)職位需要進行專業考試的,須按照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報經省或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普通專業職位的專業考試由招考部門負責在面試前組織,并通過遴選(選調)公告面向社會公布專業考試具體科目設置情況及相關事宜。專業考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合格線以下的,取消面試資格,不再遞補。面試前按管理權限將專業考試成績報省級或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并通知考生。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