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麻城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50人】
為滿足我市事業單位多元化用人需求,促進社會公益事業發展,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鄂人〔2003〕16號)、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2016〕23號)和中共黃岡市委組織部、黃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及嚴明事業單位進人紀律的緊急通知》(黃人社發〔2015〕5號)等文件要求,中共麻城市委組織部、麻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下稱“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門”)將組織部分市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0名工作人員?,F將有關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招考的辦法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0人。具體崗位見《2017年麻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與崗位數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招聘考試: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