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上杭縣總工會鎮街工會專干補充招聘6人公告公告【招6人】
為加強和創新工會組織建設,充實基層工會干部隊伍,根據《福建省工會專干管理辦法》(閩工[2016]85號)及省、市總工會《關于進一步加強鎮街工會工作的若干意見》文件精神,2014年我縣公開招聘一批工會專干。截止目前,招錄的專干有6人陸續離職,現在崗7人,為我縣鄉鎮(園區)工會工作正常、有序進行,經研究、決定以公開招聘的方式補充6名工會專干。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數量
全縣計劃招聘工會專干6名(具體崗位見附件1)。聘用人員主要安排在鄉鎮、工業園區工會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四)具有較強的文字、協調與溝通能力。
(五)已參加2017年5月20日上杭縣夏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考試《綜合基礎知識》筆試的人員。
(六)具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招聘為國有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報考。
三、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20日截止。
2.報名方法: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完成不得更改;
3.報名地點:縣總工會一樓職工服務中心(上杭縣金崗山開發小區工會大廈),聯系人:鐘燕琴,聯系電話:3992110;
4.報名所需材料:
①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及個人簡歷;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掃描件;
③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掃描件;
④近期一寸彩色證件照片2張;
⑤上杭縣2017年夏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5月20日《綜合基礎知識》筆試準考證;
⑥各種有效榮譽證書復印件。
5.其他事項:
經縣總工會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方可報考。有關本次招聘考試各階段考務信息將在上杭縣公務員局網站(網址為:http://www.shrs.gov.cn,網址下同)和上杭工會網發布,請報考者隨時關注,不再另行通知。報考者所留的聯系電話在招聘期間必須保持暢通,無法聯系造成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分,筆試成績按上杭縣2017年夏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綜合基礎知識》筆試卷面成績計算,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五、面試
1、按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各崗位招聘人數3倍的人員為面試人選,不足3倍的,報考人員全部確定面試人選;相關崗位進入面試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數者,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相關崗位在面試前1天如有人員放棄,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2、面試委托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實施,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的,主要測查參加考試人員的理論政策水平、思維反應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履職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
3、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等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六、體檢
1.各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報考者總成績相同的,按下列順序確定:獲得市級以上工會表彰或在工會崗位專職工作過(報名時提供相關工作證明或榮譽證書)、面試成績居高、學歷高(同層次學歷的全日制)優先。
2.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如遇棄權者或體檢不合格者,按照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按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要求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縣總工會組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報考人員另外須提供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和無犯罪記錄證明)。經考察、復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考察、復審不合格而造成職位空缺的,按照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將在上杭縣公務員局網站和縣總工會公告欄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依法辦理聘用手續。
九、聘用與待遇
1.應聘者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后確定試用,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月工資1800元。聘用期間的工資待遇,參照福建省統一招聘的工會專干工資標準執行。
2.縣總工會統籌安排受聘人員工作崗位,不服從安排或拒簽聘用合同、不按規定時間報到上班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其他事宜
1、報名者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報考者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此公告由上杭縣總工會負責解釋。
原標題:上杭縣總工會關于補充鎮街工會專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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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縣總工會
2017年9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