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合肥市直機關遴選和選調公務員公告【招148人】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序),按照與遴選或選調職位計劃數2: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先進行體檢,后進行考察。體檢、考察對象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共不得超過兩次。
1.體檢。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的,方可列為考察對象。
2.考察。由市直機關公務員公開遴選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會同遴選和選調單位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遴選和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采用量化打分方式進行,考察分數計入考生綜合成績。考察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工作實績,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業務水平、工作能力、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綜合考慮考察對象年度考核等次及獲得上級部門表彰等。考察組要查閱考察對象的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等情況,如實撰寫考察報告。考察對象所在機關應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考生自愿放棄遴選或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放棄資格的,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五)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
1.公示。遴選和選調單位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集體討論決定擬遴選人員,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并報市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遴選和選調單位、遴選或選調對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辦理手續。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或選調的人員,可領取報到通知書。實行3個月試用期,期間在原單位的一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政策咨詢電話
市公務員局綜合處:0551-63538726
考務和技術咨詢電話
市考試二部:0551-62669622、62615147
監督舉報電話
市紀委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紀檢組:0551-63536506
原標題:合肥市市直機關2017年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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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組織部
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合肥市公務員局
2017年9月1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