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鼓樓區街道(鄉鎮)、工業園區專職勞動協理員補充招聘公告【招41人】
為進一步推動就業創業政策有效落實,幫扶我區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繼續實施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根據《福州市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辦法》(榕人社就〔2014〕65號)精神以及已開發的鼓樓區街道(鄉鎮)、工業園區專職勞動協理員公益性崗位的空缺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面向社會公開補充招聘41名鼓樓區街道(鄉鎮)、工業園區專職勞動協理員(其中福州市屬15個、2016年鼓樓區屬26個)。
二、崗位招聘條件
1.福州市屬15個要求具有本市五城區戶籍(常住地在鼓樓區),2016年鼓樓區屬26個要求具有鼓樓區戶籍;
2.持有效的《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創業證》)且已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3.掌握操作計算機錄入文字表格,有較強的溝通與語言表達能力;
4.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5.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零就業家庭人員、退伍軍人、隨軍家屬。
三、崗位薪酬待遇
1.鼓樓區街道(鄉鎮)、工業園區專職勞動協理員公益性崗位應發工資為2942元/月,扣除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后,實際收入約為2600元/月。
2.公益性崗位新聘用的人員試用期均為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試用期與正式錄用后報酬標準相同。
四、工作職責
鼓樓區街道(鄉鎮)、工業園區專職勞動協理員負責組織、指導、監督社區工作服務站開展各項就業和社會工作,并向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各類公共就業服務。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機試及面試、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9月18日—9月30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方式:符合專職勞動協理員招聘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到戶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街道(鄉鎮)勞動事務所現場報名。
3.提交材料:報名人員應提交《就業困難人員申請公益性崗位登記表》一式三份(可當場領取并填寫,或在市人力資源市場網下載)、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創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
式三份、戶口簿原件。高校畢業生另需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
4.資格審查:鼓樓區勞動就業管理中心負責對報名公益性崗位的就業困難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二)機試及面試
經審核后,鼓樓區人社局根據本區公益性崗位數量及報名人員情況,組織安排對報名公益性崗位的人員進行機試、面試等考試,邀請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現場監督。鼓樓區人社局負責具體安排考場及相關考務工作,組織報名人員按規定參加機試、面試,機試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聘用公示
鼓樓區就業管理中心根據專職勞動協理員公益性崗位報名人員機試、面試等綜合情況確定公益性崗位擬聘用人員后,將人員名單上報福州市勞動就業管理中心和鼓樓區人社局。
公益性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鼓樓區人社局信息公告欄及網站和就業困難人員報名所在街(鎮)、社區予以公示,公布監督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后由鼓樓區勞動就業管理中心將公益性崗位擬聘用人員匯總上報福州市勞動就業管理中心和鼓樓區人社局審批。公示期間,若發現擬聘用人員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四)聘用及備案
1.鼓樓區人社局分別委托市、區勞務派遣公司,與專職勞動協理員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簽訂書面合同,勞動合同一年一簽。
2.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的勞動合同、《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創業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報鼓樓區勞動就業管理中心備案。
六、其他事項
鑒于相當部分申請報名公益性崗位的高校畢業生在失業時未及時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以致目前在認定就業困難人員過程中存在困難。對于2016年8月31日之前畢業的高校畢業生,且經過鼓樓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查詢金保工程核實在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間未有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記錄的,可以視同為已經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于報名時間截止前給予核發《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創業證》)并注明為就業困難人員。
原標題:2017年福州市鼓樓區街道(鄉鎮)、工業園區專職勞動協理員公益性崗位補充招聘公告
鼓樓區勞動就業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