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貴州安順市鄉(鎮)事業單位招聘684人公告
考察政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自動放棄考察政審的空缺崗位(該崗位自動放棄考察考生應在發布考察公告3日內提交書面承諾書,逾期不交,視為自動放棄),可按本崗位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體檢、考察。
十、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報名、考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7縣(區)招聘辦在招聘信息發布的網上向社會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審批
按照貴州省人事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通知》(黔人發[2006]4號)和安順市人事局《關于印發〈安順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意見〉的通知》(安市人通[2007]30號)以及《關于對〈安順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意見〉進行修改和調整的通知》(安市人通[2008]29號),根據管理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滿無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7縣區(工委)人社局(組織人事部)按照管理權限辦理審批手續,聘用人員和單位填報《安順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新進人員聘用審批表》(一式三份)。
應屆畢業生在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及崗位所需其他資格證書的,辦理聘用手續;否則,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貴州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暫行規定》等嚴肅處理。
(二)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三)在招聘各環節中,國家主管部門出臺新規定時,按新規定執行。
(四)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安順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考生查詢《招聘簡章》請登陸“安順市人民政府網”、“安順黨建網”、“安順市人力資源社會 網”及“7縣(區)人民政府網”。在招聘過程中,市招聘辦發布的各項招聘信息(如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招聘等有關內容)都將在以上網站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盡事宜,由市招聘辦研究確定。
附件:
1、2014年安順市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計劃申報表
2、2014年安順市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3、2014年安順市鄉(鎮)事業單位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生誠信倒置承諾書
4、2014年安順市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咨詢及監督電話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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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