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貴州安順市鄉(鎮)事業單位招聘684人公告
平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人力資源中心大廳;
普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二樓會議室;
鎮寧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一樓就業局服務大廳;
關嶺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
黃果樹風景名勝區工委組織人事部(黃果樹管委會辦公樓四樓);
龍宮風景名勝區工委組織人社部。
(二)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本簡章,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根據所報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安順市2014年鄉(鎮)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簡稱《報名表》見附件2),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按照公布的招聘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須持學歷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或就業推薦表等)、資格證書、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戶口簿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考生,還須提供相關的資格證書或證明材料,同時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正面彩色照片4張。崗位所需報名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報名。
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有關證件與考試、體檢、考察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2、報名工作組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簡章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予以確認。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
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其報名資料供資格審查和考察時使用。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弄虛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各個招聘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無效,取消其聘用資格,考生責任自負。
3、報名確認。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繳納100元報名考試費。
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繳費發票于2014年7月2日至4日到7縣(區)報名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在報考過程中,報考人員對資格審查的有關問題咨詢,由7縣(區)招聘辦負責解釋。
六、筆試及筆試合格分數線
筆試工作由市招聘辦統一部署,7縣(區)招聘辦負責本轄區內筆試考務工作,全市設7個筆試考區。
筆試為閉卷考試并統一考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分值150分。
筆試時間:2014年7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考生進入筆試考場,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未完成筆試并未取得有效成績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筆試結束后,由市招聘辦確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指考生筆試成績進入面試的最低分數線)。
七、面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
面試工作由市招聘辦統一部署,7縣(區)招聘辦負責本轄區內面試考務工作。全市設7個面試考區,分設在7縣(區)人民政府所在地。
除報考鄉(鎮)中小學幼兒教師專業技術崗位(含少數民族鄉鎮小學“雙語教學”崗位)的面試采取試教方式進行外,其它崗位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面試按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的考生人數達到1:3比例的崗位,從筆試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進入面試;同一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的考生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時間和地點由市招聘辦及7縣(區)招聘辦在相關網站公告,請考生關注并查閱。
(二)總成績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150%×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按考生總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入下一環節;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按考生筆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筆試、面試成績相同的,則加試筆試考試,按加試筆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
八、體檢
體檢必須在7縣(區)招聘辦指定的縣及縣以上綜合性醫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由各縣(區)招聘辦依據職責權限經研究后可進行復查。
體檢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自動放棄體檢的空缺崗位(該崗位自動放棄體檢考生應在發布體檢公告3日內提交書面承諾書,逾期不交,視為自動放棄)依次遞補。
體檢結果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體檢醫生和體檢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體檢有關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體檢結束,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在國家體檢標準規定允許復檢的項目內,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各縣區招聘辦同意后組織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在事業單位招聘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由市招聘辦確定。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由各縣(區)招聘辦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工作由市招聘辦統一部署,由7縣(區)招聘辦具體負責實施。考察政審應當組成考察政審組,考察政審組由兩人以上組成??疾煺徑M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政審材料、做出政審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疾煺弮热葜饕忌嗡枷?、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疾煺彆r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政審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考察政審不合格,由7縣(區)報市招聘辦備案,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1、在職在編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2014年6月10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期限內的。
6、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7、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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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