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內蒙古太仆寺旗補招144名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五、考試
貧困家庭和蒙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報考戶籍所在鄉鎮、村公益崗位不存在相互競爭的,可以直接錄用;
如果報名人員總數少于或等于招募崗位總數的,可以從服從調劑人員中調劑報考崗位,調劑后崗位不存在相互競爭的,可以直接錄用。如果報考人員總數超過招募崗位總數,則,由到低分錄用。
考試采取公共科目筆試的方式進行。
筆試試題由上級具有資質的業務部門命制,滿分100分。考試內容為蘇木鄉鎮和嘎查村、社區民生協理員應該具備的知識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參考書目。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報考蒙語授課崗位的考生,必須用蒙文答卷。同一試卷出現兩種以上文字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語言、文字答題的按零分處理。
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準考證于考試前發放。閱卷工作由試題命制單位負責。閱卷工作結束后,在試題命制單位、旗監察局、人社局工作人員的共同監督下,即時公布筆試成績。對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應招募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筆試結束后,除直接錄用的崗位外,其他參加考試的崗位分崗位從到低分排序,按照該崗位招募計劃數確定擬招募人選。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招募,由招募領導小組進行調劑。
六、確定擬招募人員和公示
(一)確定擬招募人員
根據考試成績,由旗公開招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招募人員。
(二)公示
1、擬招募人員名單在旗政務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同時張榜公示。公示期為3天。舉報電話為:
0479 -- 5238516(監察局)
2、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招募的,辦理招募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招募;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招募,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招募。
3、公示后出現空缺名額的,所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七、招募錄用
公示期滿后,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和招募人員簽訂招募錄用協議書,協議書一年一簽。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暫緩招募的,經調查核實、查有實據的,取消招募錄用資格。不影響招募的,辦理招募錄用手續。
八、待遇和管理
1、待遇。已被招募錄用的貧困家庭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在工作期間,參照“三支一扶”、社區民生志愿服務生活補貼標準,生活補貼每人每月生活補貼為1500元。從到崗之月起,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 部門統一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并繳費,個人繳納部分按規定由本人承擔,單位繳納部分由自治區、錫盟和旗縣按比例承擔。
2、管理。招募人員上崗后,其人事、戶籍、檔案、黨團、考核管理,參照“三支一扶”、社區民生志愿服務有關規定執行。年終由用人單位進行考核。三年期滿后,協議自行終止,進入人才市場重新擇業。
九、紀律和監督
公開招募全程接受上級業務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對違反公開招募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1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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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