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長沙市國資委招聘中級雇員公告【招2人】
為加快推進國資監管工作,進一步創新人事管理機制,經市政府批準,長沙市國資委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中級雇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創新機制、精簡效能的原則。
2、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人員管理辦法
1、合同管理:聘用的政府雇員不具有行政職務,不行使行政權力,不占用行政編制,由長沙市國資委與雇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三年,合同中按照規定約定試用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經相關部門同意,可以續雇。考核不合格,可以解雇。
2、薪酬及福利:政府雇員的待遇實行傭金制,傭金包含工資、福利、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個人部分和個稅,社保按照企業社會保險政策繳納,住房公積金按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相關政策繳納。中級雇員傭金每年6-10萬元,工資數額根據所聘人員的學歷、職稱、工作經歷等予以核算。
三、報考資格
1、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綜合素質優,專業能力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詳見《長沙市國資委政府雇員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1、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考人員登錄長沙人才網(www.cshr.com.cn)按要求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并上傳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電子彩色相片,同時還須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與學位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的掃描件(如有發表的論文或相關工作業績的證書、證明也可一并提供)上傳。
3、簡章發布時間:2017年9月13日9:00
報名時間:2017年9月22日上午9:00— 2017年9月29日下午17:00。
資格初審時間:2017年9月22日上午9:00—2017年9月30日下午17:00。
打印準考證時間:2017年10月12日上午9:00—2017年10月13日下午17:00。
4、考生報名后由長沙市國資委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后,考生需在報名網站打印本人的《長沙市國資委公開招聘政府雇員報名登記表》,并妥善保存,資格復審時交招考單位審查。
5、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必須符合所報崗位的條件要求,填寫的信息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在公開招聘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錄取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6、開考比例:各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須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達不到此比例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六、筆試
1、筆試時間暫定為2017年10月15日(星期日),具體以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為準。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2、筆試分為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申論)兩科,滿分各為100分,考生筆試成績按綜合知識成績占50%,專業知識(申論)成績占5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
3、成績查詢:筆試成績查詢時間暫定為2017年10月19日,考生可在報名網站查詢本人的筆試成績,如考生對筆試成績有異議,可于2017年10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至長沙市國資委人事處(長沙市政府二辦公樓7樓728房間,電話0731-85480982)遞交書面查分申請(須附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復印件),并于2017年10月24日下午(13:00-17:00)到長沙市國資委人事處領取查分結果。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七、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的人選,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以專業知識(申論)成績高低確定。
2、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將于2017年10月25日在報名網站公布,由長沙市國資委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本人的《長沙市國資委公開招聘政府雇員報名登記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與學位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4、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筆試成績相同,以專業知識(申論)成績高低確定)。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