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湘潭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77人】
七、成績合成和排名
(一)成績合成
1.筆試成績合成
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申論成績×50%
2.面試成績合成
需要進行結構化面試和專業技能考核的崗位:
面試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50%+專業技能考核成績×50%
3.綜合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數字,其余各項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51號崗位的綜合成績即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二)成績排名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進行排名。
八、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實施。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具體實施。考察的重點是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與報考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同時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考察環節放棄或不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根據空缺名額,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排名按前述規定),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九、公示與聘用
(一)確定擬聘用人員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二)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湘潭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發布后不再遞補。
(三)聘用
公示期滿,對于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人事編制手續。其中,2018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聘用手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招聘服務咨詢電話
(一)政策咨詢電話:0731-58626298
(二)舉報監督電話:0731-58636502
(三)報名考務咨詢電話:0731-58568994
原標題:2017年湘潭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第二批)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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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湘潭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第二批)計劃與崗位表
2.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
3.同意報考證明
湘潭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9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