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嵊泗縣選拔鄉鎮團委書記、婦聯主席6人公告(一)公告【招6人】
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選優配強鄉鎮群團專職干部,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和渠道,為人才脫穎而出創造機會和平臺,加快年輕干部選拔培養步伐,選人用人公信度,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拔鄉鎮團委書記、婦聯主席。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拔范圍
全縣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以及嵊泗籍其他人員。
二、選拔數額
鄉鎮團委書記3名,鄉鎮婦聯主席3名。
三、選拔對象資格條件
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并同時符合下列基本資格和要求:
1.鄉鎮團委書記
(1)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
(3)需取得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書;
(4)實際工作經歷累計滿2年(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6)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年齡可放寬到30周歲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且實際工作經歷累計滿1年(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2.鄉鎮婦聯主席
(1)女性;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中共黨員;
(4)需取得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書;
(5)實際工作經歷累計滿3年(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3.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1)受過刑事處罰和行政拘留的;(2)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3)受過黨紀、政紀、團紀處分的;(4)行政事業在編人員年度考核中有過基本稱職(基本合格)或不稱職(不合格)的;(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拔程序
(一)報名要求
本次選拔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17年9月11日至9月15日17:30,報名地點為嵊泗縣委組織部干部科,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者須填寫《嵊泗縣公開選拔鄉鎮團委書記、婦聯主席推(自)薦表》,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戶籍證明材料、任職文件、能證明參加工作時間的勞動合同及社保參明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并附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5張及電子版照片。全縣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個人自薦的須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組織推薦報名的須加蓋單位公章。
(二)資格審查
縣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公開選拔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對資格審查不通過的告知相關原因。同一崗位資格初審通過的人數不得低于選拔計劃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將相應核減選拔計劃名額。資格審查通過的,至縣委組織部干部科領取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三)選拔方式
本次公開選拔采取筆試+面試+考察的方式進行,面試入圍按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考察入圍按面試總成績從到低分1:2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或考察的人員,放棄相應資格的,對相關職位進行遞補。筆試、面試、考察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四)體檢
對擬選拔人選按招考計劃數的1:1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不再做入職體檢。
如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將在考察入圍者中按考察表現排名進行遞補,如其余考察入圍者中無適崗人選的,不再遞補。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五)公示及任用
考察體檢合格人員,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嵊泗黨建網、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任職的,按照相關程序進行任職。
(六)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2.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查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在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公示及聘用等環節中,如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資格。
3.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4.本次公開選拔任用的人員,原公務員、事業編制人員身份不變,任職后享受相應待遇;其他人員錄用后,簽訂一年事業聘用合同,享受新錄用事業單位試用期人員待遇,任相關職務試用期滿一年后經考核勝任的正式任用,重新簽訂事業聘用合同,并享受相應待遇,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并終止事業聘用關系。
5.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嵊泗縣委組織部、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5081999(嵊泗縣委組織部)、0580—5081581(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監督電話:12380。
原標題:嵊泗縣公開選拔鄉鎮團委書記、婦聯主席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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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泗縣委組織部
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9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