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內蒙古工業大學編外人員招聘公告【招9人】
4.應聘人員需提供應聘資格要求中所涉及條件的佐證材料,如獲獎證書、發表作品及經歷證明等,其中要求為中共黨員的崗位,應聘人員需攜帶黨組織關系所屬的黨組織開具的黨員身份證明原件。
五、筆試
(一)資格復審通過后,應聘人員須于9月13日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筆試時間和地點統一在準考證上標明。
(二)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統一漢語試卷漢文答題,考試內容為綜合類知識,滿分100分。
(三)筆試結束后,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在人事處網站“公告通知”欄目公布。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各崗位按照需求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為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員。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
六、面試
(一)面試采用半結構化面試,結合工作崗位要求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能力。滿分100分,設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
(二)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七、考試總成績計算
(一)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二)考試工作結束后,加權計算參加面試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并分崗位從到低分排序。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并在人事處網站“公告通知”欄目公布。
(三)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人數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加試后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八、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由統一組織在自治區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
(二)考察。人事處牽頭與用人部門(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政治思想考察,并結合個人檔案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九、公示和聘用
(一)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由內蒙古工業大學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確定擬聘人員,經黨委會研究確定后在人事處網站“公告通知”欄目公示,公示期間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公示期為7天。
(二)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所空崗位不再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紀律與監督
(一)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直屬事業單位2017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總體方案》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要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報名資格和面試資格審查工作高度負責,避免因資格審查不嚴而發生的問題。
(三)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人員與崗位要求資格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
(四)為強化應聘人員的誠信意識,嚴禁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并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對違反規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其他
(一)本次招聘有關工作方案及通知公告可在內蒙古工業大學主頁、人事處網站查閱,同時應聘人員須及時關注公開招聘微信公眾平臺,公開招聘相關信息將通過公眾平臺推送。
(二)未盡事宜由內蒙古工業大學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原標題:內蒙古工業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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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工業大學人事處
2017年9月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