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西桂林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局屬事業單位直接面試招聘公告【招5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和中共桂林市委組織部、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桂林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桂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市人社發〔2012〕80號)精神,現決定組織實施桂林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2017年局屬事業單位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工作。共5個職位計劃招聘5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
(五)具備應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職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詳見《桂林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2017年局屬事業單位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計劃表》(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仍在處罰期限內的人員。
4、其他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七)其他:
1、本次招聘條件中凡涉及時間段的計算,均以2017年7月31日為界。
2、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7月31日至1999年7月31日期間出生);中級以上職稱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6年7月31日至1999年7月31日期間出生)。具體年齡要求詳見《桂林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2017年局屬事業單位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計劃表》(附件1)。
3、國家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須先向所在工作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取得單位及主管部門的書面同意后,方能報考,并在報名資格審查時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否則不予參加面試。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 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本次桂林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局屬事業單位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的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本公告發布時間:2017年9月5日至9月13日。
報名時間:2017年9月14日—15日,每天上午9:00—11:50分,下午15:10分—17:30分。
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桂林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人事科(桂林市象山區安新北路1號,桂林電視臺大院內第1號樓305室),聯系電話:0773—3835002,聯系人:甘勇、陳紅。
凡符合招聘職位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人員,現場填寫《桂林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2017年局屬事業單位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貼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如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等),通過資格審查后交復印件一份。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現場報名原則上要求報考人員本人到場,如本人確有原因不能到場,可書面委托報名。受委托人提供報考人員有效身份證明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的,視為報考人員委托受委托人報名并承擔責任。
(二)資格審查
桂林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指定專人,現場按照本《公告》的規定和《桂林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2017年局屬事業單位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計劃表》公布的招聘職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同意報考的要說明理由,并當面反饋給報考人員。
報考人員要認真核對報考崗位的招聘條件,凡是不符合報考條件,仍提供虛假信息報名參加面試的,一經核實,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承擔。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