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普寧市事業單位招聘醫療衛生公告【招110人】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筆試的相關工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工作規范(試行)》的規定執行。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統一命題制卷,統一考試時間。考務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有關單位實施。
根據按崗設考原則,筆試內容分為二類,即:醫療衛生專業技術崗位的筆試內容為衛生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綜合類崗位的筆試內容為通用能力測試(綜合類)。
筆試科目:各個招聘崗位的筆試科目詳見附件2,不指定考試用書,卷面滿分為150分。
筆試時間:2017年10月14日上午9:30-11:30。
筆試地點:普寧市城東中學。
筆試綜合總分合格分數線為90分。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依各招聘崗位報考者筆試綜合總分高低順序,分別按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筆試綜合總分相同的,則以試卷第1小題分數高低順序確定面試對象;若試卷第1小題分數又相同的,則以試卷第2小題分數高低順序確定面試對象,依此類推。
若出現某招聘崗位報考者筆試合格人數少于該崗位招聘人數,則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二)面試。面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內容主要是測試考生的報考動機、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與氣質等。面試結果分為合格或不合格。若有自愿放棄面試或面試不合格的,在該招聘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筆試綜合總分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面試對象。經面試合格者,確定為體檢對象。
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六、體檢
體檢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的規定執行。若有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不再遞補體檢人選。經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
七、考察
考察由招聘單位、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實施,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規定執行。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等情況,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資格條件。若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察資格的,不再遞補考察人選。經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對象。
八、公示
擬聘用對象在普寧組工網(www.pnzg.gov.cn)、普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www.pnrs.gov.cn)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若發現報考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不再遞補擬聘用人選。
九、聘用、待遇及要求
擬聘用對象在公示期滿后未出現異議的,按管理權限由市委組織部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批。受聘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
受聘人員屬我市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省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受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崗位的,必須參加專業技術課程培訓、進修,并在首輪聘期內取得所在崗位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否則,在首輪聘期滿后予以解聘。
受聘人員在所聘單位工作滿6年以上(含試用期)方可調動。
十、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考試費用,所需經費由招聘單位承擔。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一、本公告由中共普寧市委組織部、普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本公告及附件同時在普寧組工網(www.pnzg.gov.cn)、普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www.pnrs.gov.cn)發布。
原標題:2017年普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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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普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招聘崗位與筆試科目對照表.xls
中共普寧市委組織部
普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9月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