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越城區基層社會事業服務人員招聘公告【招10人】
因基層社會事業服務工作需要,決定組織開展2017年越城區基層社會事業服務人員公開招聘工作,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辦法
招聘工作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越城區行政事業單位考錄(招聘)調配實施辦法》(越人社發〔2017〕7號)的規定組織實施,堅持公開、平等、競爭和擇優原則。
二、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基層社會事業服務人員的義務;
(二)具有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大專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不限;
(三)年齡18到40周歲(1976年8月31日至1999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四)在鎮、街所屬社區或社保平臺工作3年及以上;
(五)越城區、柯橋區、上虞區戶籍;
(六)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紹興市越城區塔山街道等鎮街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社會事業服務崗位工作人員10名,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招聘人數和其他資格條件詳見下表。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報名和資格審查、準考證領取、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時間:2017年9月9日9:00—12:00。
地點:紹興市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紹興市越城區馬臻路45號)一樓大廳。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應聘人員現場填寫《越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并經資格初審和復審合格后,領取筆試準考證發放通知單。
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負責,資格復審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初審與復核當場進行。
參加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與招聘條件相符的學歷證書(港澳、國外留學回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身份證、工作經歷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若應聘人員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還應提供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材料,不能提供的,視作不符合應聘要求。
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該崗位已繳費的應聘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應聘條件的崗位或退費。
(二)準考證領取
時間:2017年9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4:30。
地點:紹興市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紹興市越城區馬臻路45號)一樓大廳。
逾期未領取筆試準考證的視作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三)筆試
時間為2017年9月16日。筆試統考綜合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
應聘人員必須按照準考證規定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且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通過越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公布。
(四)面試
面試對象根據招聘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3倍確定,不足3倍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通知書9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4:30到紹興市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紹興市越城區馬臻路45號)415辦公室領取,逾期未領取面試通知書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缺額在該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截止時間為9月28日12:00。
面試時間為2017年9月3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