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宣城市宣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招56人】
2、筆試時間:
統考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
2014年6月8日上午9:00—11:30;
統考專業科目筆試時間為
2014年6月8日下午14:00—16:00。
上述考試科目滿分均為120分。
3、筆試地點:考場設在宣城市區,詳見準考證。
4、加分: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2014年6月8日17:00-18:00和6月9日8:30-12:00期間,攜帶相關證書到宣州區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宣城市疊嶂中路8號區人社局四樓,聯系電話:0563-3025555)申報加分事宜。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宣州區人社局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統考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各增加2分。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不再實行加分政策。
5、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統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加分)。統考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達到65分(參加1+X考試模式的考生,專業科目筆試成績也須達到65分)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筆試成績于2014年6月30日前在宣州區人社局網站公布,請考生自行查詢。
6、筆試合成成績(折算):
考試模式為“1”的崗位筆試合成成績=《公共基礎知識(一)》成績(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加分)或《公共基礎知識(二)》成績(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加分)÷1.2。
考試模式為“1+X”的崗位筆試合成成績=《公共基礎知識(二)》成績(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加分)÷1.2×40%+《專業知識》成績(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加分)÷1.2×60%。
折算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四)資格復審
按照報考人員筆試合成成績從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1:3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并進行資格復審。若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筆試合成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崗位計劃數的直接確定為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提供的《考場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面試前依筆試合成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即定為面試人選,并上網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通知參加面試。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因應聘者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面試人選缺額的,該崗位面試人選不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屬全日制2014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所在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等其它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其它材料。其中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3)屬報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4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學位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4年7月31日前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學位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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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