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滁州市直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遴選公務員公告【招20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滁州市市直機關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等規定,經研究,2017年我市市直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下同)共計劃遴選20名公務員(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計劃
本次計劃遴選公務員(工作人員)20名(詳見附表1)。
二、遴選對象和條件
(一)遴選范圍、對象:
1、本市縣(市、區)以下機關中已進行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副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
2、本市縣(市、區)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副主任科員以下工作人員。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只能報考市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職位。公務員報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職位的,轉任后身份將轉變為參公管理。
市直機關設在縣(市、區)以下的派駐、分支機構符合條件的也可報考。
(二)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3年以上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17年 9月)。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鄉機關、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專業條件和任職經歷。
5、年齡(年齡計算:35周歲以下是指1981年9月6日之后出生)、學歷、學位要求詳見職位表(附表1)。
6、身體健康。
7、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或任職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17年8月31日在滁州先鋒網(http://www.czxfw.gov.cn)、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12333.chuzhou.gov.cn)發布遴選公告及職位表。報名人員如需咨詢職位有關事項,可按照職位表中公布的電話直接與遴選單位聯系。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7年9月6日至9月9日。
2、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位報名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報名地點詳見職位表(附表1)。
報名者須填寫《2017年滁州市市直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人員)報名表》(附表2),在簡歷欄中基層工作經歷須詳細填寫,簽訂誠信承諾意見,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審核,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公章。報名時還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與所報職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的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提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