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宿州市黨風廉政建設教育中心招聘公告【招4人】
為加強宿州市黨風廉政建設教育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及工作實際需要,現將宿州市黨風廉政教育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宿州市黨風廉政建設教育中心公開招聘全額財政撥款工作人員4名。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的應、歷屆畢業生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德端正,勤奮敬業;
(四)中國共產黨黨員;
(五)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年齡一般在30周歲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放寬至32周歲(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的人員;
(五)受過刑事處罰或行政拘留的;
(六)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者可登錄宿州市人民政府網、宿州紀檢監察網、宿州市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填報《宿州市黨風廉政建設教育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到宿州市紀委組織部報名,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當場進行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
報名者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張和相關崗位工作時間的證明材料。報名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即領取筆試準考證。
報考者須自己提交的個人資料的真實性和全面性,否則,責任自負。
報名時間:2017年9月15日至19日
上午8:30 -12:00,下午3:00-5:30
報名地點:宿州市紀委組織部(宿州市銀河一路政務新區主樓511室)。
為確保新進人員質量,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