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合肥市廬江縣基層鎮財政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4、成績計算
《綜合知識》與《專業知識》按4:6權重合成計算筆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6:4權重合成計算考試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
(三)體檢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依據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的、專業知識成績高的順序依次排序確定(須在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內,下同)。
考生須按要求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按《關于轉發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 廳、安徽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號)規定執行。
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可提出復檢申請(當日、當場復檢項目的除外),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缺額,從同崗位參加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若因考生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而無法遞補的,則取消或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即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應聘者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材料的取消其資格。因考核不合格或個人自愿放棄缺額,從所招聘崗位參加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
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予以公示,時間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及期滿后對擬聘用人員主動放棄崗位或被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錄用的,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取消聘用資格,缺額從該崗位參加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自主擇崗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的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組織擬聘用人員開展自主擇崗。
自主擇崗是指根據公布的招聘單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由入圍考生分組自主選擇單位。自主擇崗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集中進行,本人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場的,要書面委托他人代為擇崗。對不按時參加擇崗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并從所招聘崗位參加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進行一次性等額遞補。遞補考生均實行從到低分自主擇崗。
(七)聘用
1、自主擇崗結束后即組織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被確定聘用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如一周內不報到或報到后不按時上崗,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2、新招聘人員實行編制內聘用管理,不辦理手續,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在聘期間,工資、職稱評聘、調動等與在編人員一樣,同崗同酬,社會保險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3、新聘用人員首聘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聘;經考核不能勝任崗位者,不再簽訂聘用合同,終止聘用關系。
4、本次招聘的人員如果與原用人單位存在合同關系的,應自行和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關系,否則由此而產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5、新聘用人員人事關系實行人事代理,人事檔案由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管理。
6、新聘用人員實行服務期制度,服務期為3年。
五、工作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財政局共同組織實施,縣監察局全程監督,同時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如有弄虛作假、循私舞弊、泄露機密等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財政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51-87312016(縣人社局)
0551-87388009(縣財政局)
監督電話:0551-87329642(縣監察局)
網站查詢: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網
附:
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
廬江縣財政局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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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