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彭澤縣通過“綠色通道”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招1人】
(三)資格復審
面試結束后,將在彭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上公布入闈考生名單及資格復審時間。
1、由縣人社局對擬入闈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統一規定。入闈人員需持以下相關證明及證件進行資格復審:
(1)本人居民身份證、個人檔案;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3)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縣級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以及縣級人社部門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證明。
公示后,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中,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擬入闈資格。
如因考生自動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崗位空額,按崗位空額數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合格后,確定體檢對象。
(四)體檢
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費由受檢醫院按規定收取,費用考生自理。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項目及要求參照人力資源社會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采取全封閉的方式進行,對體檢有異議的,一周內可提出復檢一次。因體檢不合格及其它原因出現的空額,按崗位空額數依次遞補。
(五)考核
參照《江西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對體檢合格的考生,由縣人社局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工作能力等方面情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擬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崗位空額,不予遞補。
(六)公示、聘用
面試、體檢、考核工作結束后,根據面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彭澤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無異議,報縣編委批準后,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被錄用人員均實行聘任制,并與單位簽訂至少服務5年(含試用期)的聘用合同,五年服務期內不得辦理辭職、調動手續,聘用期間為事業編制,縣財政全額撥款,享受聘用單位正式職工的同等待遇,聘用人員實行人事代理。
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五、有關要求
(一)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與公告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資格。
(二)凡發現弄虛作假和考試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資格。
六、咨詢電話:
彭澤縣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股:0792-5666535
原標題:彭澤縣2017年通過“綠色通道”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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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彭澤縣通過“綠色通道”招聘研究生學科專業目錄.doc
彭澤縣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8月2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