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慈溪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招聘編外人員公告【招3人】
因工作需要,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決定公開招聘編外用工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駕駛員崗位3名,輔助從事城市管理工作。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無違法違紀情況和其他不良行為;
2、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3、男女不限,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本市(含杭州灣新區)戶籍(以2017年9月1日戶籍所在地為準);
4、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5、具有C1以上機動車駕照,無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記錄。
二、招錄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9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報名地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白沙路街道南二環東路1141號)一樓西側辦公室,聯系電話:63007516。
3.報考時請隨帶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駕駛證原件和復印件。
4.提前填寫《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招聘編外用工人員報名表》(貼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張),報名時一并上交。
5.如報名合格人數不足招聘指標3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二)考試
1.考試采用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筆試采用百分制,合格分為60分,占總成績的40%,報考人員須隨帶身份證參加考試。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
2.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考指標數3倍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3倍的按實際報名人數確定。面試采用百分制,合格分為60分,占總成績的60%。
(三)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從到低分的次序等額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費用考生自理)。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遞補。
(四)考察
在體檢合格人員中,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現和應聘資格條件等情況。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
(五)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網上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有關待遇按照慈溪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相關規定執行。
原標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招聘編外用工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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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2017年8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