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迪慶州香格里拉縣事業單位招公告【招218人】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實作)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筆試和面試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重點環節的通知》(云組通〔2012〕45號)相關要求,筆試(含民族照顧分)、面試(實作)成績各占50%計算考試總成績。
(一)筆試
1、開考要求及方式:原則上達到1:2以上比例方可開考,但部分緊缺崗位放寬開考比例。
2、筆試考試內容以考察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試為主,不統一指定考試用書。筆試試題為標準化試題(即客觀題),以百分制計算。
3、筆試考試時間定于2014年7月5日上午9∶00-11∶00。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原件,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加分政策根據《迪慶州事業單位新補充工作人員實行統一考試公開招聘暫行辦法》(迪政辦發[2003]49號)文相關規定,通過折算后對州內藏族、傈僳族、苗族、彝族、普米族五個少數民族考生給予筆試加5分照顧分。
(二)面試(實作)
1、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或超過1:2以上比例的進行筆試考試后,按筆試總成績 (含民族照顧分)從到低分,以1:2比例進入面試或實作(若筆試總成績含民族照顧分進入面試或實作的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為面試人員)。
2、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是1:1或在1:1—1:2之間的也要參加筆試考試,筆試總成績 (含民族照顧分)達到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為1:2比例中進入面試人員最低分數(含最低分數)以上的,方能進入面試。
3、面試(實作)內容以考察綜合素質和專業知識為主。
4、面試(實作)人員因自行放棄面試資格導致部分崗位不足面試(實作)比例的,根據筆試總成績(含民族照顧分),在達到進入面試人員最低分數(含最低分數)以上的考生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放棄面試人員必須在面試前三天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提交放棄面試書面申請及身份證復印件,否則視為違紀人員)。
5、面試(實作)按照《迪慶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面試(或實作)實施暫行辦法》(迪人﹝2004﹞14號)的要求,在監督組的監督下,分別擬定面試方案后報招聘領導小組審批后,教育系統教師類崗位的面試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衛生系統、教育系統的醫生及護士崗位的面試由縣衛生局組織實施,縣文化體育廣電局電視臺藏語播音主持翻譯崗位由縣文化體育廣電局組織實施。其它崗位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組織實施。
6、考生憑《面試(實作)通知書》及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否則取消面試資格。
7、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1、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或超過1:2以上比例的,按筆試總成績(含民族照顧分)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方法計算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含60分),若在確定體檢人員時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總成績(含民族照顧分)高者 招聘,根據招聘崗位數,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為體檢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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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