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文化廳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46人】
經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批準,2017年自治區文化廳直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6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自治區文化廳是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直屬22個公益性事業單位。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有文化廳直屬新疆藝術劇院、新疆藝術劇院歌劇團、新疆藝術劇院話劇團、新疆藝術劇院木卡姆藝術團、新疆藝術劇院雜技團、新疆藝術劇院管弦樂團、新疆藝術劇院人民劇場、自治區圖書館、自治區文化館、新疆畫院、自治區博物館、新疆龜茲研究院、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等13家事業單位,共有招聘崗位42個,計劃招聘46人。其中非藝術類崗位31個,計劃招聘33人;藝術類崗位11個,計劃招聘13人。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附表)
三、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崗位條件的應聘者均可報名應聘。
1.新疆戶籍或生源的高等院校畢業生(含新疆文化藝術人才定向畢業生);
2.新疆普通院校的內地生源畢業生;
3.在新疆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含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和大學生“村官”;
4.自治區統一選派到鄉鎮且仍在鄉鎮工作的公務員(含選調生)的配偶;
5.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6.駐疆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或子女。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涉及時限的均含試用期,并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
1.受刑事處罰、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依據《關于印發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未滿處理期限的人員;
4.已在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單位不同意與應聘人員解除人事關系(聘用合同關系)的;
5.參加“5%人才儲備編制”、“特崗教師”等招聘考試,已簽訂服務協議未滿服務期的;
6.現役軍人;
7.曾經在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試用期內因違紀違規、考核不合格未滿5年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責任編輯:李明)